部门概况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是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合署办公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议,主要负责干部工作、组织工作、编制工作、人才工作、党建考核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党校工作,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政治、组织和思想保证。

一、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处级干部队伍建设、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划、计划和相关文件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

  2.负责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落实院(系)单位党政共同负责制。

  3.制定全校干部考察、选拔、培养、使用相关程序和制度,负责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任免工作。

  4.按照上级机构编制、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要求,与上级编办、人才办对接,落实学校人员编制与人才引进工作。

  5.负责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档案建设,建立全校干部信息管理库,会同人事部门建设全校干部及人事管理考核信息系统。

  6. 会同人事部门科学研判,健全校内培养与校外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培育方案和人才工作制度。

  7.统筹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发展的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过程管理,严把入口关、疏通出口关。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校中层干部、后备干部、专兼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

  9. 统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抓好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内评优表彰等,建立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10.负责经常性党务工作,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受理党员干部和群众相关方面的来信来函和申诉;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及证件管理。

  13.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统战理论与实践研究,向学校党委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推荐工作,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5.推进落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协调安排走访和慰问统一战线代表人士。

  6.了解和掌握师生中少数民族和信仰宗教情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7.积极开展港澳台侨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

  8.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9.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的各项制度,做好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0.做好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校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会同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进行全校党员教育,不断探讨党员教育的新途径。

  3.负责举办培训班、轮训班、理论研讨班,对全校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教育培训。

  4. 负责全校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与培训工作。

  5.加强党校工作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承担学校党委安排的学习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创新。

  6. 做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