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在两同”建新功 | 我校与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签约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员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22

11月24日上午,苏州城市学院与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举行。我校党委书记芮国强,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志宏,党委副书记周玉玲,副校长高雷,苏州市地方志办党组书记、地方志办主任、方志馆馆长乐江,苏州市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地方志办副主任邢静,苏州市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党总支书记王炜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双方相关职能部门及我校社会服务系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仪式由芮国强主持。

赵志宏代表学校对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介绍了学校的转设历程,他表示,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苏州城市学院固有的区域属性和社会服务属性,学校将在努力谋求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的进程中不断拓展和深化与地方的合作,持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此次签约是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多方面深化合作的具体体现,双方应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切实把有关合作事项落实、落细。

乐江简要介绍了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基本情况,她表示,苏州城市学院既是第一所苏州市属本科高校,也是第一所与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高校,这是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大事,也是校地成功合作的喜事,标志着双方已经联起手来,积极推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多方面的合作;在“文正智库”建设伊始,双方同样可以联手推动新型智库建设,共同服务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

周玉玲和王炜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高雷和邢静共同为“苏州城市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后,芮国强陪同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参观了校园。

苏州城市学院作为苏州市属第一所本科高校,始终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思路,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强化学校的区域属性和社会服务属性,主动聚焦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实现产业、学校和城市融合发展为目标,以利于学校前瞻性的、产教融合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建设为导向,积极开展校地、校银、校企合作。此次与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助力提升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的服务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


供稿:发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