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校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教育引领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决定在学生党员中开展“四个一”志愿服务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生党支部要按照《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党员“四个一”志愿服务行动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学生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四个一”志愿服务行动计划(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审核每位党员的行动计划,从严把关,并在活动中加强监督和指导。
四、每位党员要按照行动计划认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如实在《学生党员“四个一”志愿服务行动记录簿》记录。
五、党支部要做好志愿服务中期检查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