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2022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类型
2022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毕业离校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
1.毕业生党员在境内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
(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
(2)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的,可自愿转出,也可将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我校党组织。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在党员出国(境)前,应及时填写《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保留党籍审批表》,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出国(境)留学党员应定期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若出现失联情况,党组织将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流程
(一)基本原则
1.组织关系转往江苏省内的,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转接,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其中转往支部信息需提供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支部全称,例如中共**支部委员会,党员需在系统转接过程中,主动联系接收方党支部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报到,确认报到后才能最终完成转接流程。
2.组织关系转往江苏省外的,除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转接外,还需凭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完成转接。其中介绍信抬头信息需具体统计到区县及以上党委组织部或者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方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交给原党组织。
(二)具体流程
1.维护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核准并保持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和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的基本信息一致,特别是工作岗位信息。
2.填写信息。从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导出毕业生党员名单,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苏州城市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详见附件,下文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分为“江苏省内”“江苏省外”两个子表:
(1)“江苏省内”指党组织隶属关系在江苏省内的接收单位。
(2)“江苏省外”指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在江苏省内的接收单位。
(3)如有因出国(境)留学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等情况,请及时联系组织部杨帅。
毕业生党员应查看录用(录取)通知书并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询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3.逐级审核信息。学生党支部书记首次收取支部《登记表》,经初步审核纠错后,返回支部请党员逐一确认。重新收齐《登记表》并再次审核修正后,将本单位电子版《登记表》上报组织部。
4.根据《登记表》中“江苏省外”子表的内容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开具规范:
(1)介绍信抬头的填写原则。填写“江苏省外”子表中抬头信息。
(2)介绍信有效期均为“玖拾”天,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3)介绍信可以集中打印或者手写。
(4)每名转出党员只能有一张介绍信。开具过程中因故作废的介绍信,务必贴回对应的存根联,盖作废章或者注明作废后,才能重新开具新的介绍信。
5.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在9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及时处理毕业生党员的问题咨询和变更申请。
6.完成介绍信归档整理工作。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收取介绍信回执,并贴回执至存根联处,所有介绍信归档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组织部。若转往党组织有变更,需要及时更正介绍信存根处的原转往党组织信息,确保介绍信归档信息无误。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6月6日前,将核对无误后的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党委组织部杨帅处。
2.6月至9月底,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收取介绍信回执,整理介绍信。
3.9月,根据季报通知要求和介绍信回执反馈情况,将党建信息平台上2022届毕业生党员做成历史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请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提升组织关系转移科学化水平,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66510521;邮箱:szcuys@szc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