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法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对全校党支部工作法创建工作开展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党支部工作法各建设单位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党支部工作法创建成果报告表》(附件一),表格所填内容要求语言精练,做法突出。各二级党组织汇总审核后,于2022年11月25日(周五)前,将有关成果报告表格、证明材料以及《苏州城市学院党支部工作法创建成果汇总表》(附件二)等材料纸质版交至党委组织部(综合楼23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zcuys@szcu.edu.cn。组织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评审,对各党支部工作法创建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二、结果运用
评估验收结果将作为对党支部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开展优秀党支部工作法评比工作,评出若干优秀党支部工作法,学校党委将进一步予以宣传推广,并加大对相应党支部2023年度的经费支持力度。
三、有关要求
1.要强化统筹兼顾,压实工作责任。各支部要切实担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党支部工作法评估验收工作的具体任务责任,强化统筹推进,细化责任落实,将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创建纳入支部工作重要日程,细化到基层党建常规工作中。
2.要树立品牌意识,巩固创建成果。各支部要对照年初的《创建申报表》,不断概括提升,总结凝练、丰富品牌内涵,努力形成品牌建设长期运行机制和较成熟、可推广的活动做法,达到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的目的,扎实推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