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安溶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10

各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2023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类型

  2023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离校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

  1.毕业生党员在境内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

  (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

  (2)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的,可自愿转出,也可将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我校党组织(保留时间不超过2年)。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在党员出国(境)前,应及时填写《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保留党籍审批表》,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出国(境)留学党员应定期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若出现失联情况,党组织将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流程

  (一)基本原则

  组织关系应转出的2023届毕业生党员,请各党委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转接,一般不开具纸质介绍信。其中转往支部信息需提供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支部全称,例如中共**支部委员会,党员需在系统转接过程中,主动联系接收方党支部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报到,确认报到后才能最终完成转接流程。

  (二)具体流程

  1.各党委应及时准确维护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确保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的基本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工作岗位、是否按期转正等信息。

  2.填写信息。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毕业生党员名单,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苏州城市学院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详见附件,下文简称《登记表》)。如有因出国(境)留学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等情况,请及时联系组织部。

  毕业生党员应查看录用(录取)通知书并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询问“组织关系转往地抬头”名称,确保线上转接信息准确无误。

  3.逐级审核信息。学生党支部书记首次收取支部《登记表》,经初步审核纠错后,返回支部请党员逐一确认。确认无误后上交各党委,各党委收齐《登记表》并再次审核修正后,将本党委电子版《登记表》上报党委组织部。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6月19日前,将核对无误后的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党委组织部杨帅处。

  2.6月至9月底,及时处理线上转接、组织关系改派等事宜。

  3.9月,各党委应进行一次毕业生党员回访,确保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落实落地。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请各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提升组织关系转移科学化水平,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杨帅;邮箱:szcuys@szcu.edu.cn;联系电话:66510521。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