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2023年第三季度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巧兰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2

各党委:

  为做好我校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确保2023年第三季度党内统计工作顺利完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9月25日),为年底党内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

  各党委应逐个审核党员档案,对材料存在问题的党员须暂缓办理转入手续,及时与原党组织联系;符合规范的,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库”)“组织关系转接”模块点“直接接收”注意修改党员的工作岗位。

  2.通过纸质介绍信转入

  各党委应逐个查看党员档案,对材料存在问题的党员须暂缓办理转入手续,及时与原党组织联系;符合规范的,通过全国库“党员信息”模块中的“新入库党员登记”录入(先选中支部,再点击“线下转入组织关系”)。

  二、系统维护要点

  (一)党组织信息

  新成立或重新设置党支部的,请及时维护党组织相关信息(尤其是党组织的所在单位信息);已完成党委、支部换届的,请维护好“班子届次”和“班子成员”等信息。基层党组织调整变动的情况,要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二)党员信息

  1.党员信息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新

  (1)学生党员的工作岗位、入党日期、转正日期、学历学位等信息一定要核对准确,尤其注意学生党员工作岗位要及时修改。

  (2)教职工党员的入党日期、转正日期等信息一定要核对准确,工作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变化的要及时维护。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党员,党组织关系应予做相应调整变动。

  (3)请维护预备党员转正相关信息,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完成、经党委审批通过后,请在系统中及时维护相关信息。

  2.请及时维护今年党委审批过的新发展党员信息,在全国库“新入库党员登记”模块中录入有关信息。

  3.及时完成对2023届毕业生党员及离职党员的操作。

  党员在本党委内部调整党支部的,通过全国库“支部间转接”功能操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学校党委以外其他地方的,根据具体情况做如下操作。

  (1)对方可以线上直接接收的,根据转往地选择“省内转接”或“跨省转接”并生成转接路径,及时联系接收方完成线上接收。

  (2)通过纸质介绍信转出的,一般应在全国库中选择“跨省转接”或“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转接,再从全国库中导出电子版介绍信,打印纸质介绍信审核无误后加盖党委公章,并及时联系接收方收取介绍信回执(第三联)。

  (三)后备队伍管理

  请在苏州智慧党建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已毕业的和已离职的申请入党人及时删除新申请入党的人员(特别是2023年写入党申请书的)信息要及时采集输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要及时维护有关时间;注意核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工作岗位”“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党委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第三季度党内统计工作,并上报《新增党员登记表》《减少党员登记表》《党委统计汇总与说明》3份材料的电子文档。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66510521;邮箱:szcuys@szc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党员登记表.xlsx

附件2:减少党员登记表.xlsx

附件3:党委统计汇总与说明(2023-09).xlsx



     

党委组织部

2023年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