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城市学院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筹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巧兰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13

各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精神,把我校广大留学人员紧密团结在学校党委周围,弘扬留学报国优良传统,团结凝聚广大留学归国英才投身学校创建国内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拟成立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以下简称“欧美同学会”)。现将做好筹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宗旨

  苏州城市学院欧美同学会是以归国学人员自愿组成的、统战性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由学校党委领导、校党委统战部代管,是学校党委联系广大留学人员的桥梁和纽带、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广大留学人员之家。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联系、组织、动员和服务校内留学人员,继承发扬留学报国的爱国主义传统,发挥留学报国人才库、建言献策智囊团、民间外交生力军重要作用,凝聚起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入会条件

  苏州城市学院欧美同学会个人会员人选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2.具有海外留学或进修等经历,归国后目前在我校工作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者;

  (3)在国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者;

  (4)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者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入会可不受上述海外留学或进修条件限制,但需经会长会批准。

  三、入会程序

  1.本人自愿申请,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首批会员登记表》(见附件);

  2.经学校党委统战部审核同意,可登记为首批个人会员。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教职工的摸底和推荐工作;

  2.各二级党委于1016日(周一)前将会员登记表纸质稿交综合楼230室,电子稿发至党委统战部邮箱。(联系人:王安溶;邮箱:dwtzb@szcu.edu.cn;联系电话:66554613)。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欧美同学会首批个人会员登记表.docx

党委统战部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