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秋学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招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巧兰发布时间:2023-10-24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学生中弘扬传播,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内涵和伟大意义,现就启动2023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招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依托优秀学生党员、团员,发挥学生党员、团员的主观能动性,在全面学习、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培训辅导,利用主题团日活动、班级活动等形式开展进班宣讲,通过宣讲让广大青年学生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主旨,了解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与伟大变革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

  二、招新报名对象

  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三、招新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努力勤奋,责任心强。

  2.理论素养较高,具有扎实的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主动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

  3.具备流利的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端庄大方,有演讲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2.组织推荐:各学院学生党支部根据报名条件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推荐0-1名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各学院团委根据报名条件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推荐3-4名学生团员;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报名条件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推荐0-1名学生团员;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与第二期“青禾计划”学员根据报名条件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共推荐5-6名学生团员。

  3.个人自荐: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可根据报名条件自荐报名,经组织审核条件符合要求后统一参加宣讲团面试。

  4.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学生均统一填写《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报名表》(附件)(纸质稿)交由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学院团委、学生组织负责人,统一于10月27日前送达党校饶琼老师处,联系电话:66554610。

  特此通知。

附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报名表.doc

 

党校

团委(美育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