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巧兰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因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请根据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需求,按照《苏州城市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暂行办法》(苏城院委组〔2023〕14 号)的具体要求,开展院长助理人选推荐工作。

  院长助理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及现实表现、政治鉴定等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9日16:00前上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翌;联系电话:66552139),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二级学院院长助理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