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因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请根据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需求,按照《苏州城市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暂行办法》(苏城院委组〔2023〕14 号)的具体要求,开展院长助理人选推荐工作。
院长助理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及现实表现、政治鉴定等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9日16:00前上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翌;联系电话:66552139),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1日
各学院(部):
因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请根据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需求,按照《苏州城市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暂行办法》(苏城院委组〔2023〕14 号)的具体要求,开展院长助理人选推荐工作。
院长助理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及现实表现、政治鉴定等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9日16:00前上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翌;联系电话:66552139),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