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相关部署,现就高质量做好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要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严肃认真开展政治审查,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要坚持党史学习“入党第一课”制度,全面落实“两必述”“两必谈”“三必训”“三必考”要求。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理解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突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扣好“第一粒扣子”。要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实践锻炼,引导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落实总量调控和结构优化要求
2024年继续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控制党员数量年均净增率。各党委要对本单位后备队伍底数进行深入摸排分析,及时录入和更新信息系统。要坚持有控有保、有减有增,坚持过程管理、动态调整,把指导性计划用在最合适、最需要的地方。要从实际出发,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精准下分发展计划,注重向重点群体倾斜,防止平均分计划、简单卡比例。要统筹制定优秀教职工、优秀学生发展党员计划,真正把最优秀的人才吸收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加强和改进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
要着眼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强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以吸收“高精尖缺”人才为重点,及时把高层次人才中的先进分子发展入党。各党委重点要对本单位中青年教师和学术科研骨干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动态更新联系培养对象库。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把工作靠前一步、做深一层,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
四、有关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党委要认真执行《苏州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入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继续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和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对出现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调控下一年度发展计划。
2.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党委于6月14日(周五)前,将《2024年发展党员计划》(附件1)、《2024年发展党员计划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党委组织部。各党委涌现出的申请入党和发展党员典型案例,请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66510521,电子邮箱szcuys@szcu.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