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我校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人选应当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高校院所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2.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派驻安排
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工作时间从2024年8月起,团长一般为2年,团员一般为1—2年。
三、选派程序
1.组织申报
各学院(部)根据专业特点和优势,结合《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组团计划》(附件2)及《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清单》(附件3),组织动员相关人员申报,并填写《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附件4),由学院(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
2.推荐人选
党委组织部与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岗位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讨论产生拟推荐人选,经学校批准后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
3.确定人选
推荐人选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文通知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由各接收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任职等手续。
四、组织保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并将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工作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与地方合作、培养年轻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育人和用人相结合原则,重点从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掌握创新资源,又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中积极推荐,确保人选质量。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原则上申报0—2人。
2.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学院(部)申报人员以参加苏州市有关科技镇长团为主。
3.同一学院(部)推荐人员原则上不选择填报同一科技镇长团。
4.《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纸质版请于6月14日(周五)前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综合楼233室),同时将电子版(包含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 翌
联系电话:66552139
E-mail: scyzzb@szcu.edu.cn
附件4: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