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断巩固发展全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警示教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学校“七一”表彰大会后)
二、会议地点
综合楼多功能厅
三、参会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3.各党委书记、副书记;
4.各学院(部)行政主要负责人;
5.各党支部书记;
6.“两优一先”及优秀新闻宣传单位和个人。
四、会议内容
由校党委书记芮国强授课,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违纪典型案例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并进行深刻剖析,就持续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促治等提出要求。
五、注意事项
1.请大家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入场,根据现场安排在指定位置就坐。
2.校领导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学院(部)行政主要负责人,以及“两优一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各党支部书记由各党委负责通知;优秀新闻宣传单位和个人由党委宣传部负责通知。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请于6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0前向党委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张书言;联系电话:66552139)。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