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书言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13

各党委,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22〕47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7日。

二、考核对象

在职处级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领导干部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将述党建、述责述廉、述意识形态工作、述学、述法等方面内容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总结。

四、考核程序

1.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苏州城市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相关人员进行述职,参会人员现场测评。

3.整理统计测评情况。

4.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产生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

按照教职工测评占70%、校领导评价占30%的原则,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

六、人员安排

民主测评大会参会人员为:校领导,接受测评人员所在学院(部)、部门人员,相关学院(部)、部门人员代表。

七、其它事项

1.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参加本次考核人员和民主测评大会参会人员由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

3.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版请于12月18日之前提交(电子邮箱:SCYZZB@szcu.edu.cn);纸质版请于民主测评大会后提交。

4.联系人:张书言;联系电话:66552139。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12日